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4:54:07
孤儿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
孤儿必须未满十八周岁。
孤儿必须失去父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或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父母死亡证明,包括因病自然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等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证明。
宣告死亡的证明由人民法院出具。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孤儿的基本信息、助学申请、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在读证明、银行存折复印件等。
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户口簿复印件。
村委会调查落实。
乡民政办核实并填报审批表。
交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报县民政局审批。
由县民政局填报孤儿证并转乡民政办审批,最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孤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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