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48:50
户口管理工作由 公安系统负责,具体管理部门包括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的户政管理科。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办理户口登记应当到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户口办理一般需要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等相关材料。
户籍科负责居民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户籍管理工作。
处理户口簿的更换、补发。
审核户口迁移的申请,办理迁入、迁出手续。
管理和发放居民身份证。
维护户籍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建议您在办理户口相关事宜时,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科进行咨询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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