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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开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00:59    

开标是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开标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预先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进行。

开标日期一般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一致或随后立即宣布。

开标地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

公开开标

开标应采取公开形式,允许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

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签到和记录

投标方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退出投标。

规定日期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及未开封的投标文件不予考虑。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前,投标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密封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

唱标

唱标即大声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

投标代表需签字确认密封完好,招标公司确认投标代表身份证信息等。

公布标底(如有)

若招标文件中设有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的公布应确保公开、公平。

评标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打印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给各投标人签名确认。

评标过程可能包括公开或不公开的讲解答疑环节,具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而定。

退场

投标人在唱标结束后退场。

评标过程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注意事项:

遵守纪律:招投标双方不得在开标前宣布修改评标标准和授予合同的条件,开标会上不准投标人提任何问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解答任何问题。

密封性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防止未密封状况下失密。

记录和存档:开标过程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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