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2:27:27
如果您对伤情鉴定结果有异议,想要进行重新鉴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将重新鉴定的申请提交给负责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部门,通常是承办案件的警官。
申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在重新鉴定过程中,办案机关可能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如果受害人拒绝配合,原先提交的鉴定结论可能不会被采纳。
如果重新鉴定后的结论与原有结论存在差异,鉴定费用将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未发生改变,则鉴定费用需由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至法院判决前的任何时间提出。
如需到外地进行重新鉴定,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
请确保在申请时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了解重新鉴定的具体条件和可能涉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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