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5:50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些项目涵盖了工伤职工在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和补偿,确保工伤职工及其家庭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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