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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哪个法院起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19:20    

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般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通常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特殊情形

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居住、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或正在监狱服刑,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是现役军人,原告应向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驻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原告应向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共同居住地法院:

如果夫妻双方在中国境内有共同居住地,也可以选择去这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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