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1:10:42
工程合同中的调价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调整的原因和金额。
工程价款调整方法包括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和基价计量调整法。
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若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按合同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若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变更工程按已有单价或类似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若无适用或类似单价,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结算价。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规定时间。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采用固定价格时,应明确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变更后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一定时间内确认。
监理工程师应公平处理调价事宜,并以监理工程师指令方式颁布执行。
以上步骤和原则为工程合同中调价的一般流程,具体细节可能因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而异。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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