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提起上诉的条件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53:19    

提起上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上诉人通常是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被上诉人则是上诉人的对方,即一审中胜诉的一方。

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

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对于民事、行政案件的第一审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

对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对于民事、行政案件的第一审裁定,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对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裁定,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出上诉。

提起上诉的形式

上诉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即递交上诉状,口头提起上诉的方式无效。

上诉状的提交

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包含必要的信息,如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撤回上诉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以上条件均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