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39:19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新参加工作职工和新调入职工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缴存基数下限通常为当地社保月缴费基数或一定金额,如六安市的下限为193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通知。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根据自身收入情况自主申报,一般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确定上限和下限。
实行年薪制的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个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工资组成部分,并设有上限和下限。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从入职或调入当月起按当月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每年可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时间和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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