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53:50
重庆农村有以下几种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
补贴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户)。
补贴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600元。
补贴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735元。
补贴对象:低保中的残疾人,80元/月。
补贴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且父母因特定情形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标准:148.692元/亩。
补贴对象:在江津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委按相关规定测算确定。
补贴对象:大中型水库移民。
补贴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补贴标准:C级危房改造区级补助1.7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无房户新建住房)区级补助4万元/户,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政策执行。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议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申报相关补贴,以减轻生产负担和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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