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0:51:58
办理户口迁移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 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例如:
婚迁:合法的结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入伍通知书;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入学通知书;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评论》。
4.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6.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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