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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农村贿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2 15:21:53    

农村贿选通常指的是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候选人或其亲友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使用财物或其他利益手段来影响选举人的意愿,以期获得选票。具体界定标准如下:

侵犯的客体:

必须涉及村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村委会选举活动。

实施主体:

可以是竞选人本人,也可以是帮助其贿选的其他相关人员。

实施对象:

包括选举人、竞选人、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

行为方式:

可能包括赠送现金、购物卡、提供消费活动、交纳费用、分发村集体资产等。

非法性:

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选举结果的行为,如威胁、欺骗、贿赂等,均属于贿选。

区分合法行为:

一些行为如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承诺经济担保等,如果未直接针对个人且法律未明确禁止,则不属于贿选。

法律后果:

构成贿选的行为可能导致候选人当选无效,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如破坏选举罪等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界定贿选行为时应仔细区分合法行为与贿选,以免误判。同时,贿选行为不仅损害选举的公正性,也破坏了农村基层治理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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