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0:42:00
PPP项目应在以下地点立项:
对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央政府监管的项目,任何想开展PPP项目合作的主体应向中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提交征集提案供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中央投资促进管理委员会报告。
想开展PPP项目的省级政府机构应向其垂直管理部门提交征集提案,经该省的最高管理层纳入计划,并通过中央投资一站式服务办公室提交政府审议。
PPP项目应先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连同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报告等资料一并上报主管部门完成批复立项。
建议
明确项目类型:首先需要明确PPP项目是属于中央政府监管还是省级政府监管,以便确定向哪个部门提交立项申请。
准备充分资料:在提交立项申请前,应确保已经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编制了完整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的前置文件如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报告等。
遵循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立项申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提高立项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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