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2:47
终止审理是指 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当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使得审判活动不应当或不需要继续进行,从而终结整个案件的诉讼程序。这些特定情形通常包括:
原告死亡且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被告死亡且没有遗产或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与终止审理不同的是,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使得审判活动暂时无法进行,需要暂停审理,待这些障碍消除后再恢复审理。
综上所述,终止审理是一个法律程序,用于在特定条件下结束案件的诉讼活动,而中止审理则是为了暂时停止审理活动,待条件消失后继续。两者都旨在确保审判活动的正当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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