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4:13:51
根据最新的信息,广西的陪产假规定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可以享受25天的陪产假。
女方在生育后,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基本产假外,还可以增加50天的奖励假,总共148天的产假。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分别累计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以上信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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