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8:08:21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癌症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如下: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在镇卫生院报销60%。
在二级医院报销40%。
在三级医院报销30%。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
5001-10000元补偿65%。
10001-18000元补偿70%。
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
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属于新农合癌症报销范围内。
住院费用按医院级别和费用类别计算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最高95%。
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报账。
0-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是15万元。
综上所述,新农合对癌症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变化。总体来看,新农合癌症报销比例大致在55%至95%之间,具体比例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选择的医疗机构来确定。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新农合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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