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01:20
委托存款是指 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交付的资金按其要求及指定对象,用途代为运用和管理的业务。委托存款是金融信托资金来源的一种形式,其实质是委托贷款或委托投资的保证金。委托人多是为贷而存,这项资金的支配和运用权限是属于委托者。
具体操作上,委托人提出存款要求,并说明存入金额和期限,经金融信托机构经办人员审查其资金来源是否属规定范围。之后,委托人、受托人(金融信托机构)、受益者三方签订委托协议,或者由委托者与受益者两方签订协议。委托人在金融信托机构开立委托存款账户,将款项划入该账户,或提交转帐支票通过银行划款,作为委托贷款或委托投资的准备金。信托机构根据委托人意图和要求进行贷款或投资。金融信托机构从款项入账当日起开始计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存款利率政策办理。委托人到期提取存款时,由原收受存款的金融信托机构将款项划回原委托人账户,或向存户开出转帐支票。
委托存款的对象和范围广泛,包括财政部门、科研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等需要委托金融信托机构代为发放贷款或投资的单位。委托存款必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受托人(金融信托机构)不负责资金运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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