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5:27:30
行政复议书的获取地点取决于具体的复议申请情况: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提交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也需递交至该部门。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的,应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书递交至上一级政府。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复议申请书则应递交至该派出机关。
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建议
确认复议机关:首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哪个层级的行政机关作出的,然后根据该机关的性质决定是向本级政府还是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咨询相关部门:若不确定具体复议机关,可以咨询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当地法制办公室获取详细信息。
注意送达方式:了解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方式,确保能够及时收到复议决定。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获取行政复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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