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58:19
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为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的特点如下:
在未出售之前,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公房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所有权不能继承。公房交易需要遵循特定的政策和程序。
按房改政策,公有住房分为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房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公房逐渐向私房转变,但仍有部分公房用于出租,特别是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公共住房。
建议在考虑购买或租赁公房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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