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45:19
破产和解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帮助出现破产原因的债务人避免企业走向破产清算,通过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终止和解程序。这样做可以解决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给债务人一个复苏的机会,同时尽量让债权人收回部分欠款。和解与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共同构成了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破产和解的主要特点包括:
和解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自愿协商过程。
和解协议需要得到法院的审查和认可。
和解成功后,破产程序会暂时中止。
和解协议通常包括延期清偿、减少债务数额或部分免除债务等内容。
和解协议需要得到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和解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企业立即破产,给予债务人恢复经营能力的机会,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相比,更注重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协商和妥协,以及债务人的复苏可能性。和解成功后,债务人有机会通过改善经营和增加收入来逐步清偿债务,而债权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收回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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