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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价款多久提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0:57:50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天内,需要向发包人提出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请求。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双方将调整合同价款。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以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示范文本”)第31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均明确指出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工程价款的报告,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出该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综上所述,工程变更价款的提出时限为 14天,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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