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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案后多久评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22:20    

房屋价值的评估通常在 作出征收决定之后进行。具体来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后可以选择评估机构,并开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基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

评估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通常会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一些信息表明,评估过程可能会在10天到20天左右给出结果,但这个时间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被征收人对初次评估结果有异议,他们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10天内提出复核评估申请。

因此,虽然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期限,但整个评估过程应在征收决定公告后尽快进行,并且被征收人应及时获得评估结果以便提出异议(如有必要)。建议被征收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关注,并与当地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保持沟通,以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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