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0:15:40
年假的计算主要依据职工累计工作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的起算时间如下: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满一年的,自第二年度起享受带薪年休假。
对于新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年假折算方法分别如下:
新入职员工 连续(累计)工作满12个月后的折算方法: 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方法离职员工
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部分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另外,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这些规定确保了员工能够根据其工作年限享受到相应的年休假权益,并且用人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需要考虑职工的个人情况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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