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0:47:50
南宁居住证的有效期通常是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连续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年度签注免费办理,并可以当场办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