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6:07:21
厦门社保卡报销比例如下:
在职职工:
1万元(含)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5%。
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
退休人员:
1万元(含)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5%。
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5%。
城乡居民:
5000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45%,二级医院报销55%,一级医院报销65%。
5000元以上:三级医院报销40%,二级医院报销50%,一级医院报销60%。
在职职工:
首次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
退休人员:
首次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50元,三级医疗机构2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8%。
个人自付1-10万元部分,报销75%。
个人自付10-20万元部分,报销85%。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0万元,报销95%。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注意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合理安排医疗费用,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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