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08:19
截至2023年底,我国的地方立法主体包括:
包括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不设区的地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有立法权。
综上所述,我国地方立法主体共计 354个。这些主体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立法职权,制定了一系列反映地方特色、服务国家大局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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