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01:20
在我国,有立案权利的单位包括:
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负责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立案侦查。
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可以直接立案。
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
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具有立案权。
负责侦查海关走私犯罪。
因此,立案可以在上述单位进行,具体选择哪个单位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规定。例如,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贪污贿赂犯罪等特定类型的案件则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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