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01:19
建筑工程索赔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完成合同外额外工作的人工费用。
非承包商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增加的人工费用。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的费用。
法定人工费增长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的材料费。
材料价格因客观原因大幅度上涨的费用。
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分包商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
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通费等。
拖期付款的利息。
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所增加投资的利息。
索赔款的利息。
错误扣款的利息。
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时间。
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
索赔可能基于以下原因提出: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工程设计变更。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供应材料、设备。
索赔通常在发生索赔事件后的一定时间内(如28天)提出索赔的意向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应遵循合同条款和适用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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