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8:26:39
遗嘱公证后的继承流程如下:
获取医院的死亡证明,若无尸体确认证明,则需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
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原件,由公证机关审核其真实性。
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并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
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
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
分割遗产,遗嘱执行人代理所有与遗产相关的纠纷,代理费在遗产中扣除。
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产权证明、遗嘱原件、亲属关系证明等。
公证处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遗产种类和数量、立遗嘱情况等。
审核通过后,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领取公证书。
申请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文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沟通协商:若继承人之间对遗嘱内容或遗产分配有异议,应先进行充分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后续纠纷。
咨询专业: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到复杂情况或不确定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员,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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