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46:20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通常为 十天,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得出的结论。具体处理流程包括: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事故需要检验、鉴定,那么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处理完毕,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如果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那么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应处理完毕。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综合以上信息,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则需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若涉及交通肇事逃逸,则在查获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处理完毕。
因此,事故处理的最长期限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二十日内(包括十天的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间和五天的检验、鉴定时间,若逃逸案件则包括额外的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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