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4:09:43
开外境证(边境通行证)的步骤如下: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
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1张。
填写完整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及其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分县局签证窗口提交申请。
填写《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
未成年人需由持证人偕行,并在边境通行证备注栏内注明偕行人员的相关信息。
派出所民警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派出所所长审批同意并加盖所印章。
送分县局签证窗口办理或由居民直接到分县局申请办理。
持《取证回执》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证件专用照片。
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需到邮政速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证件制作完毕后,最长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时间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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