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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核遗属补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1 02:09:28    

审核遗属补助的步骤如下:

现场审核

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若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家属携带上述审核材料以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本人的生活照(手机拍摄即可)至组织人事处人事科进行审核。生活照要求为:照片须是本人手持本年度6月或7月报纸或日历的合影,且能清晰显示报纸或日历的日期和本人的五官。

网上审核

通过向组织人事处的工作邮箱发送以下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生活照(照片要求同上)

户口本和身份证的照片。

提交至相关部门

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和《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前往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等待审核与认证

遗属个人提出申请后,需填写相关表格,经死者原工作单位审核后,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批。

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会进行审查,并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上签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其他认证方式

对于身在外地或出行不便的人员,可以手持最近出版的报纸拍摄上半身照片,并由亲属将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送到养老保险局进行认证。

对于卧床不起、生活难以自理的人员,其亲属可电话预约,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审核失败。

若有特殊困难,如行动不便,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并利用提供的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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