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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作品侵权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16:49    

影像作品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或者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等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影像作品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窃他人作品。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

9.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10.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1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建议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的影像作品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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