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21:28:29
在镇江,监狱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法院根据犯罪性质和刑期长短将罪犯分配至不同级别的监狱。
特严级:余刑大于总刑期的4/5,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小于1分。
严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3/5,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或等于2分。
普通级(普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1/2,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或等于3分。
宽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2/5,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或等于4分。
女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职务犯罪的罪犯有专门的监狱关押。
监狱的管理权限在省、市、区一级监狱管理局。
判决生效后,由看守所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批准,确定服刑监狱。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如果所在市无监狱或罪犯不是短刑犯(刑期一年以下),且所在市无监狱,罪犯需移送外地监狱进行服刑。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具体分配情况可能会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或监狱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江苏省司法厅或相关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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