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1 17:40:00
大皖新闻讯近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5年安庆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规定,补贴对象为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个人城镇住房,且购置装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鼓励消费者采用绿色低碳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装配式工艺装修。已列入商务、民政等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产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资金总量控制,按照补贴标准,实行先申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
申请人在装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即可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物业服务综合系统”的“旧房装修补贴”栏目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微互动”中的“旧房装修补贴”栏目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方案明确了监管责任,要求各地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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