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3 12:56:00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为做好全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质效,现就征集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车接车送、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空刷套刷医保卡、伪造篡改检验报告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骗保;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伪造药品处方等方式骗保;组织或诱导他人虚假购药、超量购药和空刷套刷;诱导参保人倒卖“回流药”并非法采购二次销售;将非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报销及其他违规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拉拢诱导虚假住院、倒卖 “回流药”、空刷套刷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及其他违规行为。
(四)相关部门和人员存在对医保基金监管履职不力,不受理核查线索、通风报信、处理案件不当等问题;在参保、救助、认定等业务办理及医保定点资格准入中违规操作;对线索不处理、违规审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基金,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
二、线索反映方式
通过电话或信函的方式举报,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株洲市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举报联系方式》。
三、相关要求
(一
)反映问题要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
(二
)线索受理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三
)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金。
(四
)本次线索征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附件:株洲市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举报联系方式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
株洲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
来源:株洲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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