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8 20:12:00
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变革的背景下,税收政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日益提升,各国税收法规的调整,使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BEPS 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作为G20框架下加强全球税收公平性管理的重要措施,旨在确保跨国企业利润在全球范围内根据经济活动实质进行合理的税收分配。
其中BEPS 2.0“双支柱”解决方案中的支柱二,主要通过在全球实施最低税以确保跨国企业在全球任一辖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不低于15%,为建立全球最低税制度,划定各国税收竞争底线打下基础。
自2020年支柱二方案提出以来,各国在立法、规则设计和实施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全球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支柱二”的实施范围。今年以来,新加坡、日本、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泰国等地也宣布实施支柱二。
7月7日,安永全球税务合规与咨询服务合伙人仉喜林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全球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支柱二”,但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未加入,其中最大的是美国。“美国之所以不加入‘支柱二’,主要是美国有一套跟‘支柱二’规则类似的反避税法律。按照目前的政策,‘支柱二’要求实施最低15%的税率,如果要求美国遵从其规定,那美国可能会采用一系列反制措施,比如提高关税。”仉喜林说。
尽管如此,市场观点认为,随着包容性框架成员达成全面共识,“双支柱”方案由G20领导人核准通过,BEPS 2.0在各国(地区)的启动只是时间问题。伴随全球各国对“支柱二”的持续关注以及相关立法工作的开展,跨国企业也需要更多地关注全球最低税的政策发展,并做好应对“支柱二”全面实施的税务合规要求。
以建筑企业为例,根据全球基础设施中心(GIH)发布的《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展望》报告,预计到2040年,全球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增至9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约3.7万亿美元。
基于这样的市场前景,中资建筑企业要“走出去”,不仅需要履行注册义务,同时也要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备相关信息。“由于跨国企业的规模已经符合‘支柱二’最低税的申报要求,如果企业不履行注册业务,可能面临相关处罚。”仉喜林表示。
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各个阶段,包括进入市场、运营以及退出阶段,税务影响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考量因素。对企业来说,当前需要正确认识支柱二的复杂性及其带来的挑战。
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产品力、品牌力、创新力不断增强。在内、外部因素驱动下,2023年,中国全行业对外投资金额达到1479亿美元,过去五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8%,而全球对外直接投资金额呈现15%的负增长。中国对外投资企业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23年已达到约60万家,过去五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65%。
仉喜林表示,从行业层面来看,“支柱二”的实施对建筑企业影响不是太大。“一方面,除美国外,目前还有一些小的国家也没有加入‘支柱二’,但中资企业去这些国家投资的机会比较小,所以整体影响有限。另一方面,即使中资企业需要到这些小的国家去投资、施工,只要有中国香港这个隔离层在,最低税也不会流到海外其他国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中资企业既没有在中国香港设立公司,也没有其他保护举措,那可能会导致税收外流。”
据悉,作为经合组织/G20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的成员,香港地区致力于实施BEPS 2.0支柱二下的GloBE规则。GloBE规则针对在前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的综合收入达到至少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确保这些集团在其运营的每个司法管辖区都就其利润缴纳至少15%的税额。
2024年年底,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实施GloBE规则和香港最低补足税的《条例草案》。经修正案修订的《条例草案》于2025年5月28日获立法会通过,并在2025年6月6日作为修订条例刊宪。
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安永团队建议,为了更好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中国建筑企业需要及时跟踪国际政治与经济形势变化,充分认识与理解海外经营的差异性,提升风险敏感度,积极制定相应的管理预案与属地化准则,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确保海外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编辑:吴婧 审核:张荣旺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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