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9 09:12:00
日前,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榕城区东升街道沙港村第一党支部党员魏江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江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廉洁规定,违规收受他人所送钱款;纪法底线失守,伙同农村基层干部,利用农村基层干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租集体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魏江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魏江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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