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3 15:31:00
锡盟工会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正式启动
为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帮助困难职工和农牧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按照上级工会工作要求,锡林郭勒盟工会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是指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关系隶属锡盟工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困难职工、困难农牧民工(与用工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本人是工会会员,其子女2025年参加统一高考,统招全日制专科(含)以上院校。
二、建档标准
(一)职工家庭困难类别
1.深度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包括:(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2)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
(二)不予建立档案职工家庭
1.存在以下高消费行为。具体消费行为包括:自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头等舱、公务舱、列车软卧、一等(含)以上座位,轮船二等(含)以上舱位;自费在四星级(含)以上宾馆、酒店、会所、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自费出国(境)留学或者在高收费民办、私立学校就读;家庭成员自费出国(境)旅游;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4.拥有或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家庭有两台(含)以上机动车、或申请困难职工时机动车估价超出10万元的,不纳入相对困难职工。机动车辆转让后无法办理过户且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的、报废后无法注销但能提供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的,可不算在内。
5.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6.不缴纳工会经费、不履行工会义务的基层工会组织,自行负责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盟工会不予救助。
7.办理助学贷款无法提供有效支出凭证的不纳入救助。
(三)职工家庭刚性支出核算指标
1.因学费用,指子女上学产生的费用。按照个人承担的学费、住宿费、必要长途路费扣除政府或社会资助后的实际支出,参照职工提供实际支出有效凭证等认定。
2.因病费用,指家庭成员因病住院 (含门诊慢性病)、经常性用药(需与诊断证明吻合或有医嘱,符合事实、符合逻辑的用 药)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互助保障和其他部门救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计算。参照各类保险报销票据、各类有效凭证等核算认定。
3.因残费用,指因病用于康复治疗的费用;因一、二级肢体残疾或一至三级精神智力残疾长期照料的费用。参照职工提供的支出有效凭证等认定。
4.住房费用,指困难职工租住当地住建部门规定人均住房面积以内房屋的费用。参照租房合同认定。
注:2025年锡林浩特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002元。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时间
联系电话:0479-8240068
档案材料由盟直基层工会统一收集报送至盟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报送起止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25日。
来源:锡林郭勒盟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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