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9:16:20
土地挂牌出让的一般流程如下:
制定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计划,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根据提供的地块资料,编制并印刷拍卖文件。
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挂牌公告,公布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竞买人提交必要的文件,如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等,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在挂牌截止日后,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定金。
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体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上步骤需遵循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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