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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乱用职权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6:07:50    

乱用职权罪,即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

主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客观方面:

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即以不当目的或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主观方面:

具有滥用职权的故意。

客体:

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罚为:

当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时,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特别重大损失时,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准确认定行为人的罪过形式、职权职责、实施的违规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确保滥用职权罪的准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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