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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商标如何复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6:05:39    

图形商标的复审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要对其提供的材料证据进行整理并加盖公章。

明确驳回理由

仔细阅读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确定商标被驳回的具体原因,例如是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还是图形的构图、颜色等方面近似。

核对时间期限

注意通知书上的时间信息,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根据具体计算方法,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或者信封邮戳+15天,以较早的时间为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过期则无效。

收集证据材料

商标使用证据:如带有商标标志的产品包装、宣传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等,证明商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标差异证据:详细对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差异,从“音”“形”“意”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收集能够证明差异的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如商标的设计过程、创意来源等方面的说明材料。

撰写复审申请书

标题:明确标注“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果是企业申请,还需填写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复审理由:详细阐述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支持。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需提供《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等。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并在申请书中声明补充证据材料的时间和份数。

等待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后续处理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有效地进行图形商标的复审,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申请复审前,详细研究驳回通知书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以提高复审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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