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24:19
学生留级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需要学校开具证明,证明学生学习能力不足,需要重新学习。
因学生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到校继续学习的特殊情况,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包括住院证明材料和出院证明材料。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或累计病假4个月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原始资料或病历复印件,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由班主任认证,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并带学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休学。
学生或其家长需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住院病历、学习困难证明等。
学校学生处副主任审核留级学生提交的材料,通过后由校长签字出具留级证明,家长携带留级证明到教育局办理手续,并将有关材料交给主管教育的上级机关备案。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一般不予留级,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需经学校同意并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在具体操作上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留级手续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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