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28:23
劳动仲裁中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正常薪酬的二倍百分比的工资报酬,即工资的200%。
双倍工资的计算通常以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为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时效计算方式有三种,包括倒推法、一般仲裁时效的顺延法和特殊仲裁时效的顺延法,适用地区也有所不同。
以上是劳动仲裁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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