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6:08:00
生育假的相关事务通常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管理和经办。具体包括:
产假属于劳动保障相关问题,应当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生育保险属于社保机构管理,全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高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具体发放和管理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而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征缴和管理。
因此,如果您有关于生育假的疑问或需要申请生育津贴,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咨询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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