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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如何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9:48:20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从 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使行为人对事故细节或严重性没有完全认知,只要对事故的发生有盖然性、可能性的认知,即可认定为明知。

行为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民事法律追究和行政法律追究。

客观方面

行为人客观上离开了事故现场,并且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

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保护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和报警处理。

具体认定标准

明知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驾车逃跑或弃车逃跑。

-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开车离开现场。

有其他违法行为不配合警方做交通事故责任鉴定,逃离现场。

拯救伤员送到医院后不报案、留虚假联系方式、不去交警部门自首以及对事故情报恶意隐瞒。

其他相关因素

如果行为人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又离开,有报案条件和可能而不予报案事后被抓获的,应当认定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属于逃逸。

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只有同时满足主观明知和客观逃离行为,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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