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02:20
新加坡的法院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由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和高等法院(High Court)组成。
上诉法院是新加坡最高级别的法院,审理高级法院和地方法院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
高等法院拥有审判新加坡所有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审判在新加坡以外犯下的罪行。高等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通常是涉及死刑或十年以上监禁的案件。
包括小额法庭(Small Claim Tribunals)、通判法庭(Magistrate's Court)、区域法庭(District Court)、聆讯庭(Mentions Court)、验尸庭(Coroner's Court)、交通庭(Traffic Court)、社区法庭(Community Court)和雇佣纠纷索偿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等。
小额法庭处理合同纠纷为主,不服去高庭。
通判法庭处理6万以下各类纠纷,不服去高庭。
区域法庭处理6万-25万各类纠纷,不服去高庭,超过25万直接去高庭。
聆讯庭负责刑事案件初期的处理。
验尸庭负责对怀疑非自然死亡的案件作出死因裁定。
交通庭负责处理需要上法庭的交通违章案件。
社区法庭负责处理适用社区惩罚机制的案件。
雇佣纠纷索偿庭负责处理雇佣纠纷。
处理婚姻、赡养等问题。
包括专利法庭(Copyright Tribunals)等,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等纠纷。
建议:
如果需要处理刑事案件且案件较为严重,建议直接上诉至新加坡最高法院。
对于一般民事纠纷或较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先通过国家法院的各个法庭进行审理。
家事法院则适用于处理婚姻、赡养等家庭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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