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45:49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口产品的税收鼓励制度和国家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既可以是纳税人,也可以是非纳税人。
具体行为方式包括:
1. 使用虚开、非法购买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申报出口退税。
2. 将未负税或免税的出口业务申报为已税的出口业务。
3. 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申报出口退税。
4. 虽有出口,但虚构应退税出口业务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以虚增出口退税额申报出口退税。
5. 伪造、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或以伪造、变造等非法手段取得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等出口业务相关单据、凭证,虚构出口事实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刑罚根据骗取税款数额的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建议: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诚信申报出口退税,避免采取任何形式的欺骗手段,以免触犯法律,受到严厉惩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