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5:24:53
交强险,全称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 社会保险性质的强制性保险合同。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不特定的第三人的利益,保障社会安定,具有强制性、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交强险的立法意图明确,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基本权益,而不是为了保障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
交强险与其他类型的保险(如商业车险)有明显的区别。商业车险是基于自愿性原则,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而交强险是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不具有商业性质,不能作为商业险对待。交强险的保费由全国统一规定,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汽车座位数等。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人及本车人员的损失。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由国家统一规定,有责情况下总限额最高为20万元,无责情况下总限额最高为19900元。
综上所述,交强险是一种特殊的第三者责任险,具有强制性、社会保险性质,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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