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37:20
关于证件办理后的发证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制证时限为30个工作日,边远山区或交通不便地区为45个工作日。
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时限为3个工作日,加快证件为24小时内完成。
设区市公安机关抽检、上传时限为3个工作日,加快证件为24小时内完成。
接收、分拣时限为4个工作日,边远山区为10个工作日。
制证质量回馈信息处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加快证件为1个工作日。
加快证件领证登记时限为2个工作日。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受理后15天内发放,一些地方通常一个星期左右办好。
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可延长至30日。
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
从受理之日起城八区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其他区(县)十二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议根据具体申请的证件类型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提前了解并确认发证时间,以确保顺利拿到证件。
相关文章